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复查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实施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查对象

教育部在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分别反馈的当年春季和秋季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入学资格复查名单。

三、复查办法

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复查名单,按照下述要求进行复查工作:

1、提供复查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3)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的查询结果电子稿或者由教育部指定的各省市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如前后身份信息发生变化,除提供上述三类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如前后姓名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如证件号码前后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县级公安机关的标准格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如出生日期前后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的扫描件;

4)如专科层次使用军官证或者士兵证注册学籍获得专科毕业证,在专升本层次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注册学籍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或退伍证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的样本可参看《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校生修改基本信息审核标准》。

3、按照学院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入学资格复查表。

四、复查时间

1、春季:专升本层次入学资格复查名单学院将于每年4月中旬通知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校外学习中心按照复查办法务必在6月中旬前完成复查工作,并将相关复查证明材料和入学资格复查表报学院网络教育科。

2、秋季:专升本层次入学资格复查名单学院将于每年10月中旬通知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校外学习中心按照复查办法务必在12月中旬前完成复查工作,并将相关复查证明材料和入学资格复查表报学院网络教育科。

五、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春季(秋季):复查不合格或届时未能提供复查证明材料者,学院将于6月底(12月底)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查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网络教育科

春季复查工作联系电话:0816-6089266    秋季复查工作联系电话:0816-6089267

七、附则

1. 本规定解释权归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